2019年,金狮贵宾会APP广大干部群众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,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,深入开展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主题教育,弘扬践行“浙西南革命精神”,紧紧围绕“浙江省优质高职院校”建设的目标和任务,补短板,夯基础、抓落实,强管理,提质量,取得了显著的成绩。为表彰先进,树立典型,推动学校各项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,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评优评先活动。
一、评选项目
项目 | 评选对象 | 负责部门 | 评奖数量 |
先进党支部 | 各党支部 | 组织部 | 3 |
优秀党员 | 党员 | 组织部 | 10 |
优秀党务工作者 | 党务人员 | 组织部 | 4 |
担当作为好干部 | 副科级以上干部 | 组织部 | 6 |
优秀班主任 | 班主任 | 学工部 | 根据考核情况确定 |
优秀辅导员 | 辅导员 | 学工部 | 2 |
优秀教师 | 专兼职教师 | 教务处 教师发展中心 | 10 |
优秀团队 | 教学、科研、社会服务、管理团队 | 教务处、科研处、人事处 | 2 |
先进工作者 | 管理服务人员 | 人事处 | 10 |
二、评选办法
见附件1-7。
三、推荐方式:
1. 各党总支推荐“先进党支部”1个,“先进党务工作者”1名,“先进共产党员”推荐数为所在总支党员数的 5%以内,推荐名单报组织部。
2. 各二级学院党总支推荐“担当作为好干部” 1名,机关党总支推荐“担当作为好干部”5名,推荐名单报组织部。
3. “优秀班主任”、“优秀辅导员”由学工部组织推荐 。
4. 各二级学院推荐“优秀教师”2-3名,报教务处。
5. “优秀团队”采用自荐方式,申报材料报所在二级学院或所在部门初审,汇总后,交教务处。
6. 由部门、二级学院按工作人员6%的指标推荐“先进工作者”,推荐材料报人事处。(教学秘书由教务处组织评选)。
四、评选要求
1.请各部门、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推荐评选工作,做好本学年评奖评优的宣传发动工作,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确保推荐人选的质量。
2.评选工作要突出对教职工师德师风的评价,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职工的第一标准,更好地引导教职工做好“三全育人”,教师潜心教书育人。
3.请各推荐单位和被推荐对象认真撰写推荐表和主要事迹材料,重点突出本年度特色、亮点及富有成效的工作。申报材料将作为下一步评选的主要依据。
3.请各推荐单位于12月26日前,将填写完整的推荐表及佐证材料由负责人签名(二级学院有书记、院长双签)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后报相关负责部门,并将电子版发送给相关人员:
组织部、人事处:李燕飞
教务处:徐爱亲
学生处:朱吴一
附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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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三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