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《生态与经济学院学生学业管理办法(试行)》文件要求,经生态与经济学院审核小组成员审核认定,拟同意谢杭陶、阮晋霞、叶晨晨等同学提出的课程免修及学分替换认定申请,现将结果予以公示,若有异议,请于2022年12月13日前向生态与经济学院办公室反映。
公示时间:2022.12.9-12.13
联系电话:连老师、留老师 0578-2292325
附件一:2021级学生课程免修认定汇总表2022.12.9.pdf
附件二:2021级学生学分替换认定汇总表2022.12.9.pdf
附件三:2020级学生学分替换认定汇总表2022.12.9.pdf
生态与经济学院
2022年12月9日